【個人品牌的起點】利他才是最好的生意
2020 Oct 07 沛穎漫談
2020年10月7號吳慶明老師的理賠講座,他本人親身示範了什麼叫做「他就是客戶最強大的保險」,沛穎認為這是保險從業人員最核心的工作價值,就是利他。
摘要吳老師今天講座的三個重點,跟大家一起共勉
溫度是你唯一能不被取代的
從業人員面臨電子商務與法令監理趨嚴的雙重夾殺,要從其中脫困的唯一關鍵就是從業人員的溫度。
溫度=專業 服務
專業=擁有解決問題的能力
服務=對客戶有利的作為
因此,溫度 = 有解決問題的能力來提供給客戶最有利的作為
而專業與服務,聽起來很抽象,它們並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,但沛穎認為,專業就是你工作所需的知識,以保險這行來說,保險是一份法律契約,故具有一定程度的保險法相關知識是最基本的,若在不瞭解保險法令的況下銷售保險是種危險的行為,即可能在銷售過程中無意間踩了紅線,前端的行銷過程若出現瑕疵,後端的理賠爭議就會浮現,這是保險從業人員最該避免的事。
而服務則有2種層面,(A)能讓客戶獲得足額的理賠金,落實轉嫁醫療支出的負擔、(B)可以排除理賠過程中的障礙讓理賠金順利下來,沛穎認為要同時滿足(A)(B)就是對客戶最有利的作為,用個白話的意思來說明就是:能領到錢且錢夠用。
不要輕忽職涯所面臨到的風險成本
客戶拿不到理賠金時就會找業務員出氣,所以如何在整個行銷前端到後端理賠能不如履薄冰呢?
從手上遞出去的保單,都會在客戶人生中伴演某種角色,業務員跟客戶是獨立的個體,但卻都是命運共同體 猶記得老師說過一個真實案例:
一位兼職朋友賣了防癌險給她的朋友,朋友都請她轉交保費給保險公司,但有一年她忘了把錢交給保險公司,他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,就這樣又過了一年,又收了朋友給她的保費,她依然不知道如何處理,事情就是這樣發展,她朋友後來罹癌了,申請理賠時才發現保單停效無法理賠,她朋友願意跟她和解,但這時朋友的配偶則是開出了500萬才願意和解的條件,在拿不出錢的狀況下被告上法院,她在法庭上說「主管只有教我怎麼把商品賣出去,沒有教我保單停效之後可以申請復效,我不知道有復效這個機制」。
這也是我個人在招募夥伴的一個心結,保險是個極其複雜的工具,若只是抱著加減兼差加減賣的心態,根本不適合這行,另一個點,單位的教育訓練都在教什麼?有教業務員保險法理基礎嗎?有教業務員要懂得避風險嗎?是只訓練賣商品而從不教育嗎?當業務員本身不懂得保護自己而一直踩紅線時,無形中將自己的職涯推上了風口浪尖上,有一個安安穩穩、久久長長的職涯是一切的根基,根基不穩對業務來說是最大的致命傷。
互相幫助取代互相攻擊
我們同在一條船上,是一起好跟一起爛的概念,對客戶來說,當他對保險失去信心時,他討厭的是所有業務員,管你是認真的業務還是擺爛的,在客戶心中就是一樣爛的概念,所以互相攻擊是件超蠢的事,但為何一堆人還看不清呢??
只有拉人一把,讓他再去拉人一把,這才能將保險業轉向好的方向,我把我知道的分享給你,我們可以一起變好,才有更多的客戶了解保險是重要且必需的工具,對我們的行銷拓展更有力,大家都能在這行生存下去,這是件3贏的事情,保戶贏、業務贏、保險公司贏,為什麼不這樣做呢?
吳老師把他所知道的一切分享給我們,身為他的學生,就該照他的腳步,把從吳老師身上獲得的東西,再分享出去,Share everything I know,形成正向循環,這才是我們最該做的。
利他=最大的利己
好生意,不做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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