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從判決看人性】別人牙齒斷了,卻向我求償,該怎麼辦?開店老闆必備的二種責任保險
2021 Dec 14 從判決看人性
開開心心買東西回家吃卻導致牙齒斷掉要植牙,你會自認倒楣還是去跟店家求償呢?我在臉書限動中提了這樣的問題,1天之後的結果顯示:「有60%的人會選擇去跟店家求償,40%的人選擇自認倒楣」,正在看此篇文章的你會選擇哪一個呢?我換個問法,若你是那個被求償的對象,你又會做怎樣的選擇嗎?
牙齒的治療往往花費不低,數十萬以上的費用也很常見,但在保險理賠上面不一定能全額理賠的(會受限很多因素),故在牙齒理賠一直是個很容易出現爭議的議題,先前已撰寫過《拔智齒做了複雜齒切除手術,居然被拒賠二次?一次搞懂保險公司最常用的拒賠說法》與《牙齒斷裂卻因診斷書沒寫意外造成就不賠? 2種最常見的牙齒理賠爭議解析》,這2篇的牙齒理賠爭議都是當事人與保險公司,接下來這篇文章就要帶大家來看另一種牙齒風險,藉由以下這則新聞所引伸出來的開店老闆最常面臨的2種責任風險:
第一種責任風險:顧客吃到我的東西受傷
日前在新聞上看到了這篇報導,大意是說有顧客買了雞排蛋堡回家吃,卻因為雞排有骨頭而讓他牙齒斷2顆,顧客覺得要花數十萬植牙很不爽,因此跟早餐店老闆求償植牙費用(18萬),但老闆卻只願意付2000元,因此談判破局雙方鬧上法院,而法院的判決是早餐店老闆要賠償顧客10萬元,這下子換早餐店老闆很不爽了,全案目前仍可上訴。
顧客與早餐店老闆在吵什麼
在告上法院之前,雙方有經過三次的協商,無奈價碼談不攏(2000元與18萬),他們雙方唯一的共識就是:「他們都不想付這筆植牙的費用」,因為這費用可不是一筆小數目,也因此才會鬧上法院。
仔細看雙方的論點,都頗有道理,如果我是消費者,我也認同這位顧客所提出的質疑點,但若站在早餐店老闆的視角,他說的也對阿,更何況早餐店開了數十年,不知賣了多少雞排蛋堡出去了,就這位顧客牙齒咬斷了還來跟他求償,想必他也是滿滿的無奈。
法官又是怎麼說的
白話文翻譯法官的話:
消保法第7條有說:
(白話文簡化)生產商品的經營者,要確保商品是可合理期待它的安全性的,若商品有危害消費者身體的可能性,經營者就需要在明顯之處擺上警語,經營者違反這些而導致消費者或第三人受有損害時,就要負起連帶責任。
把這條消保法套入此案件來看: 因此一般人對漢堡是不會預期有骨頭的(無法期待商品的安全性),這骨頭確實有造成他人身體損害的可能,但又沒有擺上警語來提醒消費者(只在事發之後才設置警語),這些疏失讓顧客咬斷牙齒造成損害,故早餐店老闆要負起連帶的責任。
斷掉的牙齒本身是好的,是咬到硬物才斷的(從牙醫提供的資料看來),只是不知道這個「硬物」是什麼,但跟雞排蛋堡有骨頭脫離不了關係。
十萬的代價如何避免?(餐飲店老闆必看)
該早餐店的雞排蛋堡一個是賣35元,這10萬元要賣將近2888個漢堡才有,雖然該案件還可以上訴,但光是一審跑法院的時間成本與無法計算的心情成本,你若是店家,還會想上訴二審嗎?若上訴二審代表又要付出更多的時間與心情成本(與名譽受損?),然後還得加上訴訟的成本,最後還不保證一定勝訴。
加一加以上這些成本,或許十萬已經是最低的解決成本了,我不知道店家會做怎樣的決定,但若我是老闆,我會選擇十萬趕緊付一付,讓生活與心情趕緊回到正軌才重要。
開店(餐飲)本身要扛的責任本就不少,有對消費者的責任、有對員工的責任、有對自己財產的責任,這三種責任都沉甸甸的壓在老闆身上,稍一不慎可是會有許多人來跟你求償的,要開餐飲店當老闆,身上可得有這些護身符才行,以這件早餐店來說,若老闆有幫自己準備這一種護身符,今天或許就不用被告上法院了。
店家必備護身符之一:產品責任險
產品瑕疵造成顧客受傷,就讓產品責任險來負責處理,只要能確定店家確實有責任(如這件的早餐店提供的有骨頭的雞排蛋堡讓客戶牙齒斷掉),那麼面對客戶的求償風險(18萬植牙費)就轉嫁給保險公司來幫各位老闆付錢啦,也不用自己跑法院讓心情不開心。
無論內用或是外帶,只要是賣吃的、賣喝的,都可能會面臨這樣的風險,賣一個餐或一杯飲料的利潤都是辛苦錢,可是一旦面臨顧客的求償可是原餐點賣價的好幾十倍~百倍,這還只是金錢上的損失,若還連帶造成店譽受損(不理性消費者狂刷一星負評)讓營業額下降,就更得不償失了。
意外斷牙的十八萬植牙費如何不用自己出錢(消費者必看)
答案很簡單,意外險就可以幫忙解決了,意外險裡面的意外實支在你所投保的額度內可以全額理賠,比如說額度有5萬,那至少這5萬能全額理賠,因此意外險中的意外實支的額度若規劃要高一些、或是有個2~3家的意外險,都可以讓這位顧客植牙的費用不用100%全靠自己來支付。
要跟店家求償是另一件事,因為又不保證一定勝訴,且就算勝訴就真的能拿到錢嗎?因此能先把理賠金握在手裡是最好的選項,再說意外險的保費相對便宜,建議大家都要至少要擁有2組意外險,且意外實支合計的額度最好能拉到10萬~15萬以上,少少的保費卻能給你多多的理賠金阿~
第二種責任風險:顧客在店內受傷
除了前述的因為提供的商品導致顧客受傷之外,另一種常見的求償風險就是顧客在你店裡受傷(地板濕滑滑倒、樓梯太陡沒走好、員工端湯燙到顧客….)諸如此類的,只要還沒出你的店內與店門口範圍內,任何狀況都可能要算到老闆頭上,小傷或許包個紅包給顧客便可解決,但若是大狀況,理賠金更可就更多了,諸位老闆千萬不要小看這些事情。
來看看這個案件「服務生端湯燙傷女童,店家判賠72餘萬元」,這是個在餐飲店很容易出現的場景,服務生忙著要端走已用完餐客戶的火鍋熱湯時,與小朋友發生擦撞導致小朋友身體有3%的2~3級燙傷,然後家長就怒告服務生與店家了,這件法官是連同懲罰性賠償判店家要連帶賠償共72萬多元。
店家必備護身符之二:公共意外責任險
你是老闆,要賠償這70多萬,會心痛嗎?一樣的問題,會鬧上法院都是錢談不攏,這時候就仰賴公共責任意外險來幫老闆們分攤啦,在釐清責任之後,後續的賠償、訴訟與和解就由保險公司來協助處理了,現在大家的求償意識都很強烈,辛苦賺來的錢別拿來當別人的賠款了。
現在具有一定規模的店家,各縣市都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的規定,但這邊別想說自己開的是小店不用投保,人家要跟你求償是不會去區分說是大店還是小店的,且小店更經不起大額的賠償不是嗎?要做生意就得思考到各種風險,只要輕忽都有可能會讓你荷包大失血的(甚至關門大吉,別說賺錢了可能還背一堆債)。
社會在走,保險意識要有
老闆是個表面上很威風的頭銜,開店當老闆是很多人的夢想,但這樣的夢想可是要靠層層的保險來保護才行,不然很容易像風中的蠟燭,稍有個閃失就滅了。
看到這裡還是會有人心想著:「那個都是別人會發生的,我才不會遇到哩,我的客戶都是天使」,沛穎要說,人是不能打無事牌的,只要出現一件就夠你心煩的了,回到前面看一下這位就無奈的早餐店老闆,他何嘗想過會有被告的一天?
何不如把這些潛在可能會發生的心煩事,轉給保險公司來承擔,你就好好顧好本業,需要付錢給別人的這件事就讓保險公司來吧。
你身邊有開店做生意的朋友嗎?快分享此篇給他們吧~